「曾經擁有」和「不曾擁有」,哪個比較可惜? ── 《嫉妒所未知的空白》


踏入三十歲後的某天,照鏡時貓跳上洗手檯,我忽然萌生了一個念頭 ── 愛情是最不緊要的東西。環顧社交圈,生了小孩的友人將心思放在育兒上,伴侶只是餵奶與換尿片的隊友;單身人士下班後節目更豐富,流連酒吧、戶外音樂節或 pilates 教室,這個月去冰島看藍冰洞,下個月去秘魯爬彩虹山。「愛情可有可無」,我摸著貓背,忍不住下了這樣的結論。

不談戀愛,一樣可以活得很好,甚至比沉淪愛海中更少煩心事,樂得逍遙,不是嗎?最近讀了安妮‧艾諾 (Annie Ernaux) 的小說《嫉妒所未知的空白》,更加感慨,愛情總教人理智盡失,並會反照出人最醜陋、最狼狽的一面。

故事描寫一位女性在分手之後,得知前任另結新歡,她無法遏止妒意的蔓延,千方百計想查出那位女子的一切。「情敵」姓甚名誰也是個謎,只可在旁敲側擊之下,從舊情人口中套出一些線索 ── 四十七歲、歷史系講師、博士論文主題是加勒底人⋯⋯ 她就好像考古學家,苦苦撥開塵土找尋蛛絲螞跡,拼湊起情敵的形象,那虛構的影子神出鬼沒,就此盤踞她的心,嫉妒漸漸化成了實體。

雖身為知識分子,這份妒忌心卻使她做出許多荒謬事。她不斷上網搜查,整理出電話號碼名單,還真的打遍每個號碼,彷似整個世界就只剩下這個情敵的存在。如果你曾認真、用力地談過一場戀愛,應該也會感同身受,在愛的人面前,你有時變得卑微又神經衰弱,有時又橫蠻得灼傷別人,陌生到連自己都認不出來。情敵的名字對她如此重要,因為那是「失卻自我存在感的我,從她那兒攫取的一點東西」,作者說出了戀愛令人痛苦的核心,便是一不小心就將自我,寄託在一段關係上。

女主角只是比我們略為瘋狂一點罷了。分手後多年,你仍會在夜闌人靜時,悄悄用假的帳號窺視他的社交帳號,看誰在給他的帖文點讚,當你挖掘到關於他新戀情的一點資訊,失落中卻生出了破案的滿足感;哪怕他在婚禮中笑得燦爛,你仍執迷相信,他心裏始終給你留了一寸位置。我們未必能像作者安妮‧艾諾一樣,這麼誠實地書寫感情私事,但不能否認,那些愚蠢、歇斯底里、不堪的一面,總是伴隨著愛情的甜蜜而來,只差在我們有沒有直面這個版本的自己。

偶然看到當代藝術家 Elisabeth Mcbrien 的畫作《Woman in Black》,便覺得與小說的氣氛頗為契合。畫中女子穿著黑色連身裙,背向觀眾,在鏡子下的洗手盆前俯身,加上灰白的主色調,瀰漫著孤獨與隱秘。究竟她只是在洗臉,還是崩潰後擦拭淚痕?她穿著得體的貼身裙裝,似乎剛剛從約會中歸來,可會是與情人的最後一次見面?讓我想起小說中,女主角與情人在咖啡館見面後道別,天氣冷洌,她就這樣想著他將會「回到我永遠也進不去的公寓,繼續和她的親密生活,一如我倆曾經共享的那樣」,口吻很是悲涼。

寫著寫著,我好像在勸人不要戀愛,不要自討苦吃。恰恰相反,毋須將愛情拒諸門外,趁日照還長著,夜幕遲遲未降臨,有充裕時間去積存厚厚的回憶。止汗膏混雜情人的香味、分喝著一杯凍檸茶的酸甜、浪尖和眼淚的鹹腥,醃進了你與那人相處的寸寸空間。一旦感情逝去,主角不再是你,你會與作者一樣為那「再也無法還原的過去」悵然,但也會因為這段過去,深刻記得這個夏天,記得它在你身上和心裏留低的痕跡,就如飛機在天空留低的雲跡,將會拖得很長而且無法複製。

「曾經擁有」和「不曾擁有」,哪個比較可惜呢?讀完小說,又會慶幸自己曾經歷過,才會明白作者被嫉妒割得遍體鱗傷的感覺。在夏的尾聲,談快樂的、悲傷的、刺激的、溫柔的、狂野的、蜻蜓點水的、狂風暴雨的、千奇百怪的戀愛,望進鏡裏真實的自己。告別和結束的憂傷,留給秋冬再去細想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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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你保護世界,我保護你」── 為什麼我們再也給不出少年那種愛?